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看西安鄠邑法院咋处理→

时间:2024-08-20 21:31: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向荣

“喂,董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你这判的不对,为什么只给我们支持了122万,明明监理费是142万多……”这天一大早,西安鄠邑法院民二庭董红莹法官就接到了建兴工程公司代理人王律师的电话。

 

“董法官,判决书我们刚收到,明明是原告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竣工验收,监理月报也没按约定报送,付款条件就不具备,凭什么支持他们主张的监理费?”刚放下电话不久,董法官又接到了盛源置业公司的员工张乐打来的电话。

听到双方对判决结果均心存疑虑,董法官跟武轩庭长沟通后决定组成判后答疑小组,由武轩庭长担任组长,董红莹法官和谢水浪法官担任小组成员,对该案进行判后答疑。

 

“王律师、张乐,今天通知你们过来,就本案的判决情况向你们答疑解惑,你们之前在电话里提出的问题,我们讨论核算后认为,之所以监理费的金额不是142万多,是因为你们两个项目的账混在了一起,等下我们可以当场复核一遍。另外,目前保修期未满,给付的金额应该用129万乘以95%……”答疑会上,武庭长当场和双方就监理费进行了核算,最终确认与判决书中的金额一致,为122万。

“张乐,你们这个工程已经实际投入使用,新的延期协议也对付款条件做了新的约定,双方实际上变更了合同的付款条件,因此,你们应该给付监理费。”董法官补充说道。

王律师:法官,听到你们的解释后,我明白了,我这就回去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就按判决书履行,我们不上诉了。

张乐:虽然不是我们最想要的结果,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合理合法,这份判决我服!我们不纠结了,也不上诉了,回去后会尽快履行义务。

判后答疑小组就双方提出的各种疑义解释后,双方代表均表示对判决结果心服口服,不再上诉,被告公司也承诺会尽快履行案件款。

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解决双方当事人的根本问题,真正化解矛盾纠纷。今后,鄠邑法院将持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法院裁判文书的公信力,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接受度、认可度和满意度,为司法审判的“后半篇文章”划上圆满的句号。(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鄠邑法院

作者:杨向荣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