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2 17:45: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8月20日,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发出2024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防护“隔离墙”,为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
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宋某系夫妻关系,在整个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被申请人宋某多次对申请人辱骂或出手殴打。2023年因怀疑申请人李某出轨对其进行殴打;2024年8月,因怀疑申请人李某在外租房出轨再次动手殴打,被申请人宋某的行为已经对申请人李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影响到申请人李某的正常生活。为此,李某向三原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迅速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将双方约至法庭,通过审查申请人提供的住院记录、照片等相关证据,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定条件。在对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之后,法官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辱骂、威胁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如被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责。三原法院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发挥惩戒、教育功能,依法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供稿| 三原法院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