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2 14:15: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每到开学季,中小学生的平安健康保障总被家长和社会各界所牵挂,各家保险公司在此时也迎来新学年“学平险”承保工作的高峰期。为规范“学平险”的承保行为,切实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加强保险行业监管,促进保险合同纠纷化解,8月28日下午,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联合安康金融监管分局、安康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关于规范“学平险”行业监管协同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化解的座谈会,在安23家保险公司代表参与座谈。
座谈会上,汉滨法院民二庭庭长郭小军就2022年以来审理涉保险公司的354件诉讼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就其中与“学平险”有关案件办理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学平险”存在保费低、投保人多、投保集中、赔付比例高的特点,但从相关案件审理反映出保险人存在承保不规范、理赔不积极、解纷不及时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保单、保险条款送达不及时,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不规范,特别约定内容未经协商构成格式条款等。
针对以上问题,郭小军庭长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规范销售行为,加大对销售业务合规审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对其提供的格式条款以及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要向投保人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二是完善保险合同送达回访机制。针对线上投保和部分代办保险合同在订立后,保险人应及时向投保人送达保险合同,进行回访并留存记录备查,以确认投保人知晓保险合同条款。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保险公司的汇报沟通,促进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
会上,安康金融监管分局吴盼和安康保险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刘宏伟分别表示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加大保险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恶性竞争、违规销售保险行为。在交流发言环节,各保险公司代表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充分发挥“学平险”的普惠险功能,着力保障投保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保险合同送达及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拓宽保险合同解纷途径。
下一步,汉滨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保险合同领域纠纷诉前化解新机制,持续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及保险行业协会常态化、多样化、特色化联络机制,共同形成纠纷解决合力,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作者:杨冰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