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3 09:07: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家庭本应是爱与安全的港湾
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说
却成了暴力和恐惧的来源
近日
西安鄠邑法院家事法庭
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遭受家暴的女性受害者
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申请人提出“保护”申请
申请人小芳与被申请人小王系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小王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多次对小芳实施家庭暴力。在多次遭受家暴后,小芳终于鼓起勇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小王向其实施家庭暴力。
法院: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6:00分
小芳前往立案庭咨询“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事宜。
17:35分
小芳在法院干警的协助下迅速立案。
17:50分
承办法官谢鹏接到案件后,立即对小芳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前往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相关材料。
次日早上9:00
谢法官通知申请人小芳和被申请人小王到庭接受法庭询问,并邀请区妇联维权站站长刘琴参与旁听。询问过程中,谢法官出示了小芳提交的证据即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家庭暴力告诫书以及小芳的诊断证明、录音等材料,让被申请人小王质证,小王认可证据的真实性,称其有苦衷,但未对其“苦衷”提供相关证据。
10:30分
经审查小芳提交的相关证据,确认申请人小芳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随即谢法官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二、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威胁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住所及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200 米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小芳的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
10:50分
作出裁定后,谢法官及时将裁定送达给小芳和小王,并对被申请人释明了相关法律依据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应后果,同时也向当事人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送达了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争取多方协助,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
从申请到立案,再到作出裁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鄠邑法院在24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撑起一把“保护伞”。
家庭是避风的港湾,然而“避风港”一旦被暴力所侵蚀,每一位家庭成员都无法独善其身。面对家庭暴力,请坚定地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地对家暴行为说“不”!(文中均系化名)
作者:陈龙梅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