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4 22:08: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于危险驾驶罪的认知,增强警法联动合作机制和办案质效,近日,西安鄠邑法院公开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30名武警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经审理查明,4名被告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过程中,四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官,我不该存侥幸心理,以后再不敢喝酒开车了……”被告人王某最后陈述道。
庭审后,法官现场开展以案释法,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的责任、对自身及家庭的危害开展普法宣传,警示大家要牢固树立安全驾驶意识,秉承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平时经常听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宣传,但是没有太多感触。今天来到庭审现场,深深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了解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我们更是一堂警示教育课。今后的生活中我不但自己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会提醒身边人,让我们的生活中避免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庭审结束后,参加此次公开庭审的武警同志深有感触地说道。
本次庭审活动,在充分发挥了审判教育作用同时,加强了警法部门的协作与融合,持续深化了警法联动机制,提升了社会公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实现了执法办案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相统一。
作者:惠向东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