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法院 | 诉前调解化干戈 当场履行赢赞誉

时间:2024-09-05 14:29:3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9月3日,安康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员张云凭借专业的调解能力与当事人耐心细致沟通,促使欠款得到当场履行。当天下午,当事人主动送来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暖人心 严谨高效办实事”的锦旗。

原告朱某和被告王某系亲戚关系。2020年1月起,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21500元,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履行了出借义务,后原告催要此款,2024年2月13日,被告出具纸质借条,并无实质性还款。后原告又多次索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2024年8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朱某将被告王某诉至该院高新法庭。

高新法庭初步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张云首先采取“倾听法”,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通过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接着使用“明理法”,以法律为准绳,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发挥“引导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难处。在调解员张云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达成了彼此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最终,经当场督促,王某现场一次性履行借款21500元,实现了纠纷即时解决,案件诉前调解,案款立即兑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面锦旗既承载着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更是对矛盾化解在基层这一司法新需求的有力回应。据了解,自今年3月高新法庭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化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58件,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率。下一步,汉滨法院将继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为提升“九率一度”、共建平安法治汉滨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梁超、张曼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