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5 22:28: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某医药公司负责人来到西安莲湖法院,感谢法官用心办案,耐心调解,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西安某医药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执行回转一案中,李某需向医药公司返还案款30余万元。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未到庭申报财产。经查询,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在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后,李某仍无动于衷。
面对困境,执行团队多方走访调查寻找突破口,终于发现李某的下落,但面对执行干警,李某仍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还款。考虑到李某年龄较大不宜直接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遂耐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明理,李某同意和医药公司协商还款。后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确定了还款方案,现李某已将第一期案款97000元支付申请人。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在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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