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0 14:08:5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利息的约定往往是借贷合同中关键的内容。然而,并非所有借贷合同都会明确约定利息,或者即便约定了利息,也可能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主张利息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呢?
基本案情:2021年3月,王某经营的小型餐馆需要店面升级购买设备,因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向其朋友李某表达了借款的意愿。李某考虑到王某经营的餐馆经营状况良好,且双方认识多年,便同意借款给王某。当日,王某向李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借期一年,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2年3月11日。一年借款期满后,王某未能按时还款,便与李某协商延期还款,并重新出具了一张借期一年的借条,新借条上同样未提及利息。在借款期间,王某陆续向李某偿还了5万元,但剩余款项未能如期归还。李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剩余本金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中利息约定的法律效果,即若借贷双方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款。在本案中,无论是最初的借条还是后续的借条,均未对利息进行明确约定,因此,王某与李某之间的借贷应被认定为无息借款。基于这一原则,王某无权主张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虽然双方未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但王某在借款期满后未能足额还款,已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来计算。
法官提醒: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在民间借贷中,都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出具借条时,双方应仔细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必须做到无歧义、无遗漏。如果双方对利息计算方式存在分歧或不确定因素,应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约定利息的利率、计算方式及支付时间等。同时,借贷双方应妥善保存与借贷活动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有助于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供稿:城固法院
作者: 刘彬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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