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大厂”高薪员工离职,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时间:2024-09-11 16:26:0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经济补偿金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发生的争议。当高收入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基本案情:2018年3月1日王某入职某互联网公司,从事网络技术工作。2023年9月2日,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未续订。王某要求某互联网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遭拒,遂申请劳动仲裁。后某互联网公司不满仲裁结果,诉至法院。

法官说法:王某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提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2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汉中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三倍,故王某离职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以社平工资三倍为基数、年限最高不应超过十二年。经核算,某互联网公司应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11万余元。

高收入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往往显著高于社会平均工资,出于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法律对高收入劳动者可获得的经济补偿进行了特殊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2022年汉中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75469元,即月平均工资封顶基数为75469/12*3=18867.25元。王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已经超过18867.25元、已满5年零7个月,故应以封顶基数、六年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

法官提醒:经济补偿金旨在平衡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双方的经济利益,确保劳动者在面临职业变动时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援助,从而减轻其因失业、裁员或合同到期不续签等原因造成的经济压力。这一制度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也是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深入理解并正确适用经济补偿金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供稿:城固法院

作者: 刘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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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栏目协办: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