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2 10:02:0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法院陵前人民法庭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协作努力,一天成功化解四起矛盾纠纷,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上午8点15分,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即敲开了陵前人民法庭庭长张天办公室的门,张庭长询问了双方的纠纷,之前已了解到,2024年4月中旬左右,原、被告因停车问题发生冲突,在争吵过程中双方发生撕扯,致使原告受伤后因赔偿事宜沟通未果,遂诉至法庭。本着“以和为贵”的想法,承办法官张天与驻庭调解员牟峰参与庭前调解,通过“法官+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联合协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被告当庭支付了原告医疗费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事毕,承办法官张天与驻庭调解员牟峰又积极投入到其他三起纠纷的调解工作中,最终四起案件在一日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三原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将调解作为案件审理必经程序,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调解员参与调解,最大限度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进一步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继续落实调解员协助调解制度,立足司法职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