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2 17:21: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在校学生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原法院走进高渠中学、高渠和平小学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将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活动中,我院民事审判庭夏芳法官向同学们说明了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设立法律咨询室、组织模拟法庭、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刑事审判庭张永鹏法官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普及讲解了法治安全和校园安全知识,并通过引入校园欺凌案例帮助同学们了解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引导同学们提升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活动,系好青少年的第一颗“法治扣子”。随后,两位法官向同学们发放了与学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册,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做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法治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作者:吴若冰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