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3 10:39:4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法官,把材料送到家里,后头有啥事了你们给我打电话,我肯定配合你们。”随着最后一位被告收下起诉状,一起涉及二十余名被告的纠纷终于送达完毕。
近日,勉县法院民一庭受理一起因下水道反流出的污水浸泡财产引发的损害纠纷案件。本起纠纷的最大难点是被告众多,涉及到原告所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及楼上楼下二十余位业主。
承办法官首先面临的便是送达难问题。因为案件涉及的被告众多,而且部分当事人存在着“无妄之灾”的想法,抵触情绪较大。因此承办法官深思熟虑后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在与众被告的交流中,以邻里之间的善良风俗为切入点,以司法工作的定纷止争为落脚点,既讲人情道德,也处处渗透着法律的严谨与务实,在近一周的工作后,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说情讲理做通了本案大多数被告的思想工作,同意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应诉答辩或主动到法庭应诉。而部分不在本地的被告,也向法庭提供了自己的微信,进行了良性沟通,陈述了自己的相关意见。
仅剩一名被告,始终无法取得联系。承办法官考虑到,若是贸然制发传票,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张贴送达,虽然符合送达相关规定,但是存在着不利于被告社会评价乃至进一步激化矛盾的风险,更无法充分保障该被告的相关合法权益,与司法为民的工作精神相悖。当了解到该当事人可能在家的时间后,办案法官决定上门走访,争取沟通。
在与案涉小区物业公司充分沟通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终于来到了被告家中。出示证件说明来意之后,被告人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承办法官先放下案卷,与被告拉起了家常,从子女工作聊到孙子上学,慢慢的,被告脸上的提防变成了友善的笑容,承办法官及时的将话题承接到诉讼之上,讲解普法与道德宣传齐头并进,被告终于接下了法律文书,提供了有效的联系方式,并表示一定会配合诉讼工作,保证邻里间的和睦与各自的合法权益。案件的和谐送达对今后纠纷的妥善调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送达法律文书非小事,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关系到法院的审判质量和形象。勉县法院将继续结合电子和入户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将理、法、情有机融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王彪 黄宸昊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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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