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法院 | “警社法”联动续亲情

时间:2024-09-14 19:44: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晏

“家里那么多拆迁款他领了不给我,我打他两下都是轻的......”“他还跟我动手,别想让我给他拆迁款,法院判了我也不给他……”

这是发生在“警、社、法”联动解纷现场的一幕。王某荣(化名)与王某国(化名)本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也曾相互扶持,却因房屋拆迁款分配问题对簿公堂,判决生效后,王某国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双方言语间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王某荣与王某国发生冲突,王某国遂报警,并由辛家庙派出所出警。

王某国伤势较轻,无需对王某荣治安处罚,公安派出所民警对王某荣进行批评教育后,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双方初步达成王某荣向王某国赔偿1万元的调解协议,但因王某荣无法当场给付,不信任对方的兄弟俩均有顾虑。王某荣担心“虽然今天说好的1万元,明天他反悔了,又多要该怎么办?”王某国则表示“虽然打架的事情调解了,如果对方不支付怎么办?毕竟拆迁款我也没有给他。”

为打消这一顾虑,公安民警随即通过“警、社、法”联动解纷通道,将案件上报至辛家庙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当日流转至速裁审判庭“速调团队”,经特邀调解员陈昆向双方释法说理,双方最终决定向未央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固定调解协议,避免对方反悔。

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法官在审查调解协议时,发现二人虽达成调解,但仍怒气未消,思想上更没有认识到打人和拒不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对殴打他人、拒不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可能面临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向双方摆事实、讲道理。

随着一个下午的交谈,王某荣与王某国均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双方不再有怒气。在收到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和督促履行告知书后,王某荣表示将按时支付民事赔偿,王某国则表示认真对待生效判决,不再消极履行。三日后,王某荣按约向王某国支付了1万元赔偿,取得了矛盾纠纷“当日调解、当日移交、当日审查、当日确认、当日送达”的良好成效。

小案件诠释大道理。这类案件在老百姓生活中屡见不鲜,通过“警、社、法”联动解纷机制,有效过滤不必要的矛盾进入诉讼程序,调解过程中注重释法说理也能够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律、相信法律、尊重法律,这起健康权纠纷的妥善化解,便是最好的印证。

下一步,速裁审判庭将努力做好“警、社、法”联动解纷工作,进一步推行案件全流程释法说理工作,强化诉前分流引导、诉中辅助指导、诉后疏解督导、执前督促履行,做到“如我在诉”“有问必答”,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杨晏)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