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过去,今天终于拿到了,感谢佛坪法院执行局对我的大力帮助,谢谢你们”,贺某流着眼泪感激地说到。
今年7月,一女士托着受伤的手臂,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法院,流着眼泪诉说20年前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请求法院恢复执行。由于原案件承办法官已退休,执行干警在询问其基本情况后调阅了当年的执行案卷,了解到该案系2004年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经佛坪法院缺席审判,判决赵某赔付贺某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理赔了2万余元,余款赵某一直未履行。贺某于2006年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赵某的住所地及财产所在地均在青海省某县,佛坪法院遂委托该县法院执行,该县法院经多次调查,未查询到赵某及其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执行。后佛坪法院为贺某申请司法救助金8000元。
案件情况掌握后,佛坪法院执行局即决定启动执行程序。执行中,借助失联修复平台成功查询到赵某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后,向他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经联系赵某,其称“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20年,但是我依然记得,因无法和贺某取得联系,自身经济也不宽裕,故一直没有给付,这次会想办法尽快把赔偿款给贺某,同时对贺某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佛坪法院执行干警经与贺某和赵某反复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贺某于中秋节前夕如数领取了全部赔偿款。
该起案件的顺利执结只是佛坪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佛坪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如我在执”理念,强化能动执行,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张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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