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9 16:45:0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当事人之间相隔千里,
还能同时间、跨空间同框相见
参加庭审吗?
近日,紫阳法院通过“云上法庭”
审结了一起当事人
相隔一千多公里的异地离婚纠纷。
紫阳县高滩镇甄美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贾英俊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2月,双方在紫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2024年8月,甄美丽起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贾英俊离婚,并要求两个女儿都由自己抚养教育,贾英俊每月支付两个女儿抚养费各1000元。
紫阳县人民法院高桥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甄美丽、贾英俊双方,得知甄美丽在紫阳县生活,贾英俊常年在外,目前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务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前,法官助理提前通过微信指导双方熟悉“云上法庭”系统操作。8月23日,高桥法庭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连接起了分别在内蒙古、紫阳的两位当事人。调解过程中,借助高清视频联线,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和意见,甄美丽表示,贾英俊常年在外务工,对自己与孩子关心极少,二人常年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贾英俊认可甄美丽所述事实,同意与其离婚,但因经济困难,希望抚养费标准能有所降低。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离婚事宜均作出谅解和让步,最终以调解方式好聚好散,并在线签署调解笔录,贾英俊同意与甄美丽离婚,并同意两个女儿都由甄美丽抚养教育,自己愿意每月支付两个女儿抚养费各600元。
作者:谢立松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