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别把犯罪当儿戏!

时间:2024-09-20 10:15: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住宅是每个人的避风港

无论是豪宅还是小屋

都会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最基本的隐私空间

随意侵入他人住宅

属于非法行为

甚至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西安临潼区检察院审结了一起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的案子。

基本案情:几年前,陈某的朋友因事故去世,陈某可怜朋友的孤儿寡母,便经常给朋友的妻子花大姐帮忙干活,一来一去,陈某心里对花大姐萌生了爱慕之心,但却从未表露过。直到有一天,花大姐的世界闯入一个隔壁村的刘大叔,两人走到了一起。这时陈某却产生了嫉妒心理,于是便预谋吓一吓刘大叔,让他远离花大姐。

2023年12月9日,陈某趁刘大叔外出之际,手拿一把剪钳及一瓶草甘膦农药来到刘大叔家,他用剪钳剪断门锁,将随身携带的农药倒在了刘大叔家中的蒸锅、案板、冰箱及食物后离开。刘大叔回到家,发现厨房到处都滴撒的红色不明液体,还散发出浓浓的农药味,怀疑有人给他投毒,赶紧报警。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下,确定潜入刘大叔家投毒的人是他们前不久抓获的涉嫌三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审查,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近日,临潼区检察院以盗窃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对陈某提起公诉。临潼区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住宅是每个人不可侵犯的领域,进入前一定要得到主人允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遭遇非法入侵,要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供稿:临潼检察

作者:孟春艳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

普法时刻栏目协办: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