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0 17:16: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落锤声,一场走进乡村的庭审正式开始。9月19日下午,彬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到乡村,在群众“家门口”处理矛盾纠纷,普及法律知识,延伸审判服务。此次巡回审判是赴彬州市城关街道办南街村,公开开庭审理自诉人徐某某控告被告人赵某1、姚某某、赵某2故意伤害罪一案。
本案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付普庆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审判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庭审中,法官耐心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
为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官从法理、情理等多方面为双方分析利弊关系,对双方因琐事形成的矛盾予以规劝,说服教育双方作为邻里应互谅互让,但因双方分岐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彬州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将继续深入开展进村进镇公开审理,并现场释法答疑,以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进行诉讼活动,增强民众对案件实体处理的真实性、公正性的可信度,推动更高水平平安彬州的建设。
作者:孙克凡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