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3 17:14: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当电动车、摩托车逐渐成为人们短途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无视交通法律法规、漠视交通安全、任性骑行,从而引发了众多交通事故。连日来,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我家就在前面,一下子就到了。”
“着急出门忘记戴了。”
“大姐,小道逆行也有安全隐患,切记,逆向行驶要不得!”
行动中,执勤民辅警耐心地向群众介绍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积极科普交通法规,劝导群众在骑电动车、摩托车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宣传劝导的同时,在重要路口、路段设立查纠点,重点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随意穿行道路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
靖边交警温馨提示:骑行电动自行车请做到“六不一戴”: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乱停、戴安全头盔。“六不一戴”,从我做起,文明骑行!(郭世霞)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