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勉县法院武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承包了A公司的彩钢棚钢结构安装劳务,并联系了张某进行安装工作。张某在据地面高度约有九米左右的彩钢棚房做打胶工作时从房檐口掉落在地上,当天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张某严重多发伤,创伤失血性休克,颅底等多处骨折。出院后,张某要求李某和A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0余万元,但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某将李某和A公司诉至勉县法院武侯法庭。
案件受理后,通过认真梳理案情,承办法官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为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减轻各方诉累,承办人逐一联系各方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
在进一步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想法后,开庭当日,承办法官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不断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各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划分责任。经过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因提供劳务受伤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以化解,各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并对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循循善导解纠纷,和和气气把事了。勉县法院武侯法庭始终将“如我在诉”的理念贯穿于调解审判全过程,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将和谐关系“弥合”,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释法明理融进群众心坎里。
编辑:侯宜均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