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法院党总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时间:2024-09-27 17:00:57来源:作者:

9月26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各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文件中各项规定及问题定性等内容作出详细解读,各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发言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支部书记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自我学习、自我净化、自我完善,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支部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办法》,切实铸牢底线意识,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存在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要把学习《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员作用。要牢记党的宗旨,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公正司法,廉洁奉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