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法院 | 巡回办案进乡村 “学做双争”解民忧

时间:2024-09-29 15:05: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9月26日,洛川法院老庙法庭深入杨舒社区居生村,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巡回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19日,卢某驾驶半挂牵引车行驶至杨舒社区居生村三岔口时,因装载货物超高不慎将路边电信线路拽住,致使4根线路杆倒在樊某果园内,造成苹果树受到不同程度损毁,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在其主持下卢某与樊某达成调解协议,樊某的一切损失由卢某负责赔偿。但因卢某身处异地且无法联系,樊某遂将电信公司诉至法庭,请求赔偿果树及人工损失费用。

案件受理后,法庭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考虑到当前正值苹果收获季节,原告不便到法庭参加庭审,且对事发现场情况不了解,法官认为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不仅方便当事人,还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法庭“搬进”村委会,并在庭审前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对损毁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深入探究矛盾根源,积极引导案件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逐步查明案件事实,该案将择日做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村民向法官咨询了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官在为村民答疑解惑的同时向大家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并组织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鼓励大家做法律明白人。

群众司法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下一步,洛川法院将持续以打造人民法庭“多元解纷中心、立审执一体化办案中心、治理文化输出基地、法律宣传教育基地”两中心两基地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马锡五,做好传承人,作风争一流,工作争头部”的“学做双争”活动,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作者:吴新平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