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什么事,让这位当事人连连道谢?

时间:2024-10-11 09:50: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秦渡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事之间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化解了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有效地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纷争。

案情回顾

王一与刘川系同事关系,王一在某招聘网站上认识刘川后将刘川发展为招生代理,后刘川以招生宣传为由向王一借款8000元,但刘川借款后迟迟未予归还。王一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情法兼顾 冰释前嫌

收到案件后,肖少霞法官及时翻阅卷宗材料,为了解清楚双方借贷过程的具体情况,尽快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肖法官多次和原告、被告进行电话沟通。

经沟通,肖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和误会较深,肖法官便将双方约至法庭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刘川以招生宣传的费用应由学校承担为由,拒不向王一偿还借款。

 

见此情形,肖法官一边耐心向被告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拒不偿还借款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一边劝诫被告,朋友提供借款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这份情谊弥足珍贵,应当心存感激,不负信任。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的借贷本来就是互相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情谊……”

“肖法官,你说的这些问题我之前确实不懂,还一直以为这笔钱用于招生,就应该由学校来偿还,经过和你今天的沟通,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妥之处,你放心,我们双方私下再商量商量,我也尽快将借款归还给王一。”调解接近尾声,刘川向肖法官说道。

“谢谢你,肖法官,我和刘川已经说开了,他刚刚把钱也全部还给我了……” 当天下午,刚刚结束庭审工作的肖法官便接到了来自原告王一的电话,电话中,王一高兴的告诉法官他和被告刘川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刘川也将借款归还给他了。

“肖法官,我今天不仅是来给您提交撤诉申请的,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当面感谢您,多亏您不怕麻烦一直给我和被告做工作,让我能这么快就拿到了欠款……”次日一早,原告王一便又来到了法庭,对肖法官及时处理他和刘川之间的矛盾纠纷再次表达了诚挚的感谢。(文中均系化名)

 


作者:张 曼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