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院 | 交通事故无保险,调解普法止纠纷

时间:2024-10-11 17:57: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四张草稿纸,三个小时,两份账目,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2024年初,玉某与胡某之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二人均驾驶无牌照无保险摩托车,且都一定程度受伤,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足于本案双方当事人年龄大、无保险、赔付能力较弱的关键特点,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确定了以调解为主的处理基调,并立即着手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想法。

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说理下,调解有序进行,对于此类无保险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难免“锱铢必较”,承办法官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草稿纸、计算器,引导现场一项项计算、一笔笔比对,严格以法律为依据,把每一项损失的法定标准现场普法展示,双方每一项损失都计算的有理有据,力透纸背。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地达成了协议,相关损失算满了四大张纸,一笔一划无不透露着司法公平与严谨。调解之余,承办法官适时对摩托车、电动车保险购买的必要性进行了普法宣传,有着亲身经历的当事人连连点头,对车辆保险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认识,亦对法官的悉心普法表达了诚挚感谢。随着当事人签下领条,本次纠纷也宣告圆满落幕。


作者:董辉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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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