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5 17:25: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0月12日,岚皋县人民法院南宫山人民法庭联合蔺河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法律顾问等部门共同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在此案中,当事人甲方为某能源公司,建设能源工程,乙方陈某的父亲经季某介绍进行施工,公司还未来得及为其购买保险,当事人乙方陈某的父亲刚上班没多久,便在施工现场摔倒,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及其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不稳定,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便联系南宫山法庭联合调解。调解过程中,其他部门主要消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及对案件相关细节进行梳理调查等。法庭庭长叶志江情理、法理双管齐下,一方面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倾诉,理清是非因果,争取当事人的信任。另一方面则对案件中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对当事人存在的问题、责任进行梳理,随后,讲解相关典型判决、调解案件的结果,类案分析赔偿金额,商议调解方案。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案件成功化解。
该案调解历时两个月,协商调解了9次,承办法官运用了很多调解方式,努力寻求双方的平衡点,多次查阅类似案件资料、法律依据,一笔一笔核对计算赔偿金额,但因当事人争议,一次次被推翻,重新协商计算,又因当事人情绪激动一次次暂停,法官、干部、调解员不厌其烦、严谨认真的开展调解工作。由于当事人甲方公司在西安,考虑到往返不便,法庭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司法确认等手续,一次性办完所有程序,同时送达文书。
此次纠纷成功化解得益于各部门通力合作,“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是基层社会治理下,各部门探索多元共治、多元调解的生动体现。法庭始终坚持“哪里有矛盾,司法服务就在哪里”的工作思路,指导、联合、培训基层调解组织,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紧密联系各部门,共同“奏响”一首又一首和谐、平安乐章。
作者:李文浩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