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高效调解撤诉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时间:2024-10-24 17:55:3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被告陈某驾驶小车向路口行驶时,与周某骑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受伤。被告车辆投保某保险公司,因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未报案交警大队。原告周某休息几日以后,腿部浮肿,无减轻状况,再次到医院复查,复查结果为左膝骨折。随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和护理费等,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故依法向三原县人民法院起诉。

 

承办人受理案件后,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多次打电话和原、被告及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联系被告和保险公司,通过协商,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保险公司赔偿款14373元。

 

三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牢固树立高效调解,实质解纷的理念,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纠纷,努力实现案事了,案结人和。


作者:刘 健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