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网络交友有风险,提高警惕免受骗

时间:2024-10-29 17:48: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与他人进行交流,认识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但网络世界亦是“繁花渐欲迷人眼,真真假假难分辨”,有些“缘份”“好友”只不过是精心导演的一场骗局,稍有不慎,就会落入他人的圈套,并因此蒙受损失。

近期,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简介:

被害人徐某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二人经常相约打游戏,并添加了微信好友。一来二去,两人便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开始了网恋。不久之后,张某就开始以各种理由向徐某借钱,对此徐某并没有提高警惕,多次借钱给对方。一段时间后,徐某向张某催要借款,张某百般推脱,甚至谎称自己不是本人,与徐某相识的人已经死亡。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报警寻求民警帮助。

检察官提醒:

网络平台内信息庞杂且真假难辨,常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施诈骗,作为普通网民,在网络空间内与他人交流需要提高警惕,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内容更要格外注意,避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此不要心怀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害人害己。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赵佳欣

责编:王志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