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17:40: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婚姻的存续需要两个人相互包容,用心经营。但当双方矛盾不断,无法调和,感情已经不复存在,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两败俱伤,不如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10月25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帮助双方解开心结,和平分手,同时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权益。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结婚后,因三观不合经常发生争吵,被告便长期外出务工,由原告一人在家抚养孩子,双方之间几乎没有交流。王某以感情破裂为由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因证据不足而败诉。2024年,王某认为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便向汉阳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调解经过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在外地,来回往返多有不便,在征得原被告的同意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你要是非要离婚,就把花我的钱全部还回来!”
“那我们就来算算,孩子长这么大了,你都没出过一分钱抚养费,都要给我补上。”
调解伊始,双方你一言、我一语,眼看着就要吵起来。承办法官迅速调整调解思路,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一方面,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平复双方的情绪,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既要看到婚姻中对方的付出,也要看到自己的不足;另一方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详细讲解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中的内容,共同关心爱护孩子,尽量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影响。
最终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还当场支付了一年的抚养费。
通讯员:吴昕驰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