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17:51: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佛坪县人民法院大河坝法庭,采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顺利化解一起涉村集体经济合同纠纷。
2020年,佛坪县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猪厂合作经营合同,约定该公司经营猪厂期间每年支付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分红20000元。因近年行情不好和猪厂经营不善等原因,近4年收益分红80000元一直未支付,双方发生纠纷。
大河坝法庭了解到该纠纷后,随即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分析研判、拟定调解方案,并派出法官就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该纠纷的调解进行了全程指导,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为实质性化解纠纷,避免调解进入僵局,调解人员对该纠纷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引导双方当事人缓和情绪、换位思考,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由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支付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4年的收益分红40000元,并申请佛坪县人民法院对该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佛坪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增强“抓前端、治未病”的行动自觉,将更多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以更有力、更温暖、更精准的司法服务,护航集体经济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