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少年庭回访帮教纪实

时间:2024-10-30 10:17:5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最近学习紧张吗?”

“有没有去司法所报到呀?”

“和同学们相处得怎样呢?”

一连串的问题,都得到了肯定的回答,王法官的脸上不由露出欣慰的笑容。

近日,蓝田县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干警前往西安市长安区某街道,对在202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缓刑的一名未成年在校大学生进行了回访帮教。

2022年初,沈某因沉迷网络一时糊涂实施了盗窃行为,案发后即被抓捕归案。审理中,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悔恨,并表示出改过自新的决心。法院考虑沈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正在上大学的事实,最终宣告沈某缓刑。判决生效后,沈某被移交到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宣判后,法院也同时向沈某的家长制发了《家庭教育令》。

“社区的帮教干部对我很好,我也有决心改正。”

“还有什么困难没有?”

“没有,在学校老师一直教导我,同学们也都帮着我,我有勇气重新出发!”

沈某向法官汇报着自己接受社区矫正的情况和学习状况。

“青春年少时,可能会犯错,但一次错误并不代表一生。就像现在,有无数双手愿意伸向你,愿意拉你一把,你有父母温暖的爱,老师亲切的关怀,学校、社会无私的包容,你的未来一定灿烂无比!”

王法官鼓励沈某积极乐观面对人生挑战,卸下思想包袱,走好前行的道路,勉励他用知识武装头脑,做一个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

“我和孩子他爸都忙着挣钱,疏于管理孩子,导致孩子失足犯罪,我们家长有推卸不掉的责任。今后,我们会更多地关心教育孩子,多与孩子沟通交流,把法院的《家庭教育令》落实好。”沈某的母亲在现场也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是法院的职责所在,只要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教育孩子,培养他们的品德,不断增强规则意识,就能让未成年人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王法官的一席话得到在场人的一致肯定。最后,法官干警们向沈某赠送了《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读物和书包,鼓励沈某利用课余时间多学习法律知识,争当一个法律“明白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离开时,阳光正好。金色的光芒点亮了前行的道路,像一幅画卷,等待着脚步去丈量…

 


作者| 王军权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