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09:28:2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子女作为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不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安康汉滨区新城辖区某村法律明白人在配合调解过程中义正言辞的说到。
近期,安康汉滨区新城辖区村民张某因为欲阻止其父亲出卖其所有的房屋未果,父子二人赌气约定断绝父子关系,拒绝向其父亲支付赡养费,拒绝将其生病的父亲送至医院治疗并支付医疗费,引发赡养纠纷。村委会在多次调解未成功后,请来村上的一村一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和司法所的干部配合调解人员参与调解。经过数日的释法说理,父子二人终于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幸好村上请来懂法的专家给我们耐心的释法说理,不然我们父子俩还会因为任性、赌气,不小心触犯法律红线,受到法律的制裁。……”父子二人在签订协议后感叹道。这是近年来汉滨区司法局履行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职能,助力平安建设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局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警的专业优势,适应新形势普法要求,推出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大宣讲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巩固提升工作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等系列普法举措。以镇村干部会、村民院落会等形式,共组织开展法律进村(社区)459场次,为387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培育“法律明白人”3167人。
该局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基层司法所、一村一法律顾问、社区调解组织的作用,每季度深入村(社区)摸排一次矛盾纠纷,做到提早发现、及时化解,确保一般矛盾纠纷迅速化解、风险隐患有效防范、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与不稳定因素,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该局积极发挥“五老”和乡贤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利用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宣讲政策法律,努力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在平安建设暨“八率一度”宣传期间,该局运用广播喇叭、横幅标语、传单画册、普法文艺演出、新媒体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并要求驻村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面对面普法、点对点解惑,使群众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有力推进了平安汉滨、法治汉滨建设。(通讯员:万善刚)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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