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1 18:11:1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惩治知产犯罪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打击盗版图书净化儿童成长环境
——西安碑林法院公开开庭审判一起销售盗版幼儿图书刑事案件
2018年至2024年,被告人张某、王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非法渠道低价购进劣质的盗版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小袋鼠”系列幼儿图书,通过所经营淘宝店铺、微信网上接单等方式向我省多家幼儿园销售近2万套,违法所得共计30余万元。
2024年10月3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来自区委宣传部(区版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社区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法庭经过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的侵权复制品仍故意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本案的依法公开审判,不仅展现了碑林法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了司法服务保障知识产权的主动性、精准性,也为公众提供了近距离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平台。同时,本案的审判也是碑林法院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的举措之一。碑林法院也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六个碑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花雨萌
编辑:赵佳欣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