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时隔4个月,这对父女终于相见!

时间:2024-11-12 11:11:1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谢谢你谭法官,我终于见到女儿了,我真的很想她。”近日,在西安市鄠邑区小胡村村委会会议室里,申请人王新抱着4个月未见的女儿,连声向鄠邑法院执行干警谭飞表达着谢意。

 

离婚后,“见娃”难

王新与张婧因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确定,婚生女由张婧抚养,王新每月给付抚养费并享有每月探视两次的权利。

离婚后,王新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与张婧发生矛盾,与孩子长期未能相见,思女心切的王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我真的很想看看女儿

“谭法官,我真的很想看看女儿,明明当初离婚的时候说的好好的,为什么现在又变卦了……”王新在电话中用带有哭腔的声音向谭飞道出了内心的想法。

“我和孩子也需要生活,我是带着孩子去外地打工几个月,怎么就变成我不让他看女儿了?再说,要是他能按时给抚养费,我至于这样吗?”张婧生气地反驳道。

谭飞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该案的情况。原来,张婧最近几个月带孩子到外地打工,王新以为张婧故意阻止他见女儿,见不到女儿的王新便拒绝支付抚养费。后来,双方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张婧也将王新的微信拉黑。

“如果按照一般做法,让这个案子进入探望权纠纷的强制执行程序,恐怕难以达到父女会面的目的,进一步加深孩子爸妈间的怨恨和抵触。”考虑到探视权执行的特殊性,谭飞决定用更温情的方式来处理案件,尽可能地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终于,他见到了女儿

为此,谭飞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本村村委会组织谈话,希望利用调解的方式帮助二人化解矛盾。

“你多久没给抚养费,心里难道没数吗?我不带孩子出去打工,难道坐家里喝西北风?”

“你把孩子带走了,不让我见孩子,这抚养费我咋给?”

村委会会议室里二人争执不休,谭飞见状立马按下“暂停键”,并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背对背沟通。

“张婧,尽管你们已经离婚,但孩子是无辜的,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心,王新作为孩子的父亲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孩子也需要有父亲的陪伴……”

“王新,离婚后你没有直接抚养孩子,应当按时支付抚养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

 

谭飞耐心地做着张婧和王新的安抚工作,经过多轮思想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婧承诺在不打扰孩子生活的情况下,王新可以探望孩子,她会配合协调时间、地点。最终,王新见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并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到位。

今年来,鄠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情理与法理,以“如我在执”的精神,讲策略、谋技巧,既彰显执行力度,又体现人文关怀和执行温度,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切实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文中均系化名)

 


作者:谭飞、孙楚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