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法院 | 创建市级园林单位 打造绿色环保机关

时间:2024-11-15 10:22:0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13日,宝鸡市执法局绿化科科长张金环一行3人到麟游法院检查验收市级园林单位创建工作,现场查看了院机关绿化覆盖及保持工作,张金环科长对该院园林单位创建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对创建后期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悉,麟游法院机关占地面积13251㎡,建筑面积10231.06㎡,绿化面积3900㎡,绿地率43.19%,绿化覆盖率达到45.40%。

近年来,麟游法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把创建园林式单位作为法院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从“净化、绿化、美化”入手,着力打造具有法院元素的优美自然环境和和谐人文环境。

狠抓环境建设,塑造良好单位形象。始终把“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塑造单位形象”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规划绿化布局、栽种花草树木、绿化楼域公区,使环境设施建设达到了“绿化、净化、美化、亮化”的要求。

狠抓绿色环保,营造宜人办公环境。园林景观以绿色环保为主题,种植海棠、冬青球、女贞球、银杏、樱花和乔木、绿植等,根据季节的不同变化摆设了草花植物来点缀。同时在办公区域摆放不同的绿色盆栽植物,单位院内树木郁郁葱葱,绿草茵茵,鸟语花香,环境宜人。

狠抓日常养护,打造绿色常青园林。指定专人负责机关院内绿化美化工作,定期对园林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施肥、除草、杀虫、防冻等绿化养护工作,确保绿化苗木健壮生长。

目前,机关院内环境经过科学规划、合理建设,已初步形成“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的绿化效果,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下一步,麟游法院将以突出抓好园林式单位建设为切入点,不断丰富机关文化建设内涵,进一步彰显“造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尚。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