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法院 | 廖小花的幸福“变形记”

时间:2024-11-22 11:29:1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法官,非常感谢你,因为我的一时糊涂,差点毁掉整个幸福的家庭……”11月18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经过法官的悉心劝导,原告幡然悔悟,一个即将支离破碎的家庭得到挽救。

原告廖小花与被告王大军结婚多年,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两人一起创业、收入颇丰,一家人的日子过得算是有滋有味。一年前,廖小花开始沉迷于某短视频平台,关注了一个名叫“法律咨询服务”的账号,廖小花便向其咨询自己的家庭琐事。随后,一名自称“律师”的人员就蛊惑廖小花离婚,并承诺为其代理后保证可以离婚,廖小花遂交纳了高额代理费,该名“律师”通过网上立案的方式向本院提交了起诉状。

受理案件后,立案庭法官发现,原告廖小花提出的离婚理由很牵强且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随即与原告进行了沟通。一开始,原告支支吾吾,拒绝回答法官的问题,并说会有“律师”出面解决问题。

被告王大军应诉时,向法官陈述,廖小花受网络“律师”的煽动,执意要离婚,其实他们夫妻间并没有实质性的矛盾,希望法官能好好劝说妻子。

“廖小花,既然你说有‘律师’出面解决问题,就请他来法院现场参与调解工作。”组织双方调解时,法官让廖小花联系所谓的“律师”。

两个小时过去了,该名“律师”的电话一直没人接听。通过法官的劝导、亲人的感化,廖小花终于意识到自己受骗了,也意识到自己此前的举动给家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希望王大军能够原谅自己。最后,原被告相互承诺,一定会好好经营好家庭,照顾好家人,让这个家重新充满“幸福”的味道。

当事人句句感激的话语,对办案人员来说是鼓励,也是期许。家事纠纷的化解关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文明进步,近年来,汉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家事审判中做到“唤亲情 解矛盾 促和谐”,努力以家庭和谐“小平安”推动社会和谐“大平安。(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阮仕琴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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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