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南郑法院 | 川陕协作共建首个“纽扣法庭” !

时间:2024-11-27 17:28:3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1月26日,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与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联合共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签约仪式暨首次联席会议在南郑法院新集法庭举行。南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荣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彦飞参加活动,公益诉讼主体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南郑区林业局领导以及两地法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胡彦飞院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表示,南郑法院将以结对共建“纽扣法庭”为契机,开启米仓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联动的新篇章,引领两家法院在众多领域的深度协作配合,共同构建环境资源“系统保护、流域同治、区域协同”的司法保障新格局,共同为米仓山的山清水秀贡献法治力量。

 

“今后,我们将紧扣两山理念,共同助推环资审判增质增效;紧扣跨区司法协作,助推两地法院共治共建;紧扣“纽扣法庭”,共同督促司法品牌培树培优,让“纽扣”扣的更牢,扣的更紧,以协同促治理,推动“龙头山-米仓山”山系全域森林资源司法协作提档升级。”杨荣祥院长表示。

 


 

会上,两地法院共同签订了《关于共建米仓山森林资源保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框架协议,随后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区域司法协作、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执行、生态修复金管理等工作展开了交流讨论,并就后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如何取得实效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南江县人民法院光雾山法庭、南郑区人民法院新集法庭作为源头法庭,就落实“纽扣法庭”的任务目标作了表态发言。

 

11月4日至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米仓山有丰富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也是长江支流(汉江、嘉陵江)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光雾山法庭与新集法庭分属米仓山南北两端,在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召开之际,川陕两省协作共建首个“纽扣法庭”,这也是两家法院对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的生动实践。今后,两地法院将通过结对组合、资源共享、工作协同、联动共建等方式,不断丰富拓展“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与外延,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切实扣好“同心纽扣”,为筑牢米仓山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和绿色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作者:朱 虹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