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3 17:12:4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近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公益诉讼“冬季行动”中,发现县域内部分餐饮从业者存在违反“终身从业禁止”的规定,私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遂依法开展调查。
经检察干警调取相关人员食品安全犯罪受刑罚处罚信息及名下企业登记信息,通过数据分析比对查明:李某等六人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在刑满释放后,仍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事人员的违法行为。同时,针对各部门执法司法信息传递不畅的问题,建议建立协作机制,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形成监管闭环。
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督办违法人员办理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专项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合力加强从业禁止监管,让食药领域违法犯罪人员无法重操旧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食品领域法律监督工作,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 陈雅琳)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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