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4 17:10:31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为推动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激励党员干警担当作为、积极进取,12月2日,中共洋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创新党建工作形式,以“干事创业好党员”流动红旗为抓手,建设模范机关,开展“干事创业好党员”流动红旗奖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根据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担当作为、工作质效等多项考核指标进行考评,由全院干警进行民主评选,最终执行局员额法官刘人杰获得11月“干事创业好党员”流动红旗。
刘人杰,现任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近两年来办案数量位居全院前列,共办理执行案件8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115万元。连续两年被评为“办案标兵”,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刘人杰同志在思想上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带领团队克难攻坚,积极开展执行工作;生活中严守法律法规,时刻遵守道德规范,择善交友、择廉交友;作风上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树立法官良好形象,是一位业务能力突出、干事创业的好党员。
此次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以评促优、以评促新,穿党建引领之“绣花针”,引审执工作之“千条线”,不断规范党支部建设。
下一步,中共洋县法院党支部将把“干事创业好党员”流动旗创评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以创评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营造出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工作氛围。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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