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3 23:02:3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感谢徐法官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金!感谢院领导对孩子的帮助!”
三原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团队徐法官在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中,主动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家庭申请司法救助金, 体现了三原法院的司法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实施国家司法救助,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举措。
司法追求公平公正,既要突出法的权威,也要凸显法的关爱。原告柴某是一名15岁的女孩,正值青春上学的年纪却已经卧病在床四余年了。因为父母早年离婚,柴某一直随母亲生活,后柴某患上肝豆状核变性、继发性肌张力障碍等疾病,父母在全国各大医院不间断地为其住院治疗,医疗花费巨大,但病情一直未见好转,柴某近年来已逐渐不能下床活动。本靠打零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柴某母亲为照顾柴某已无正常经济收入,且柴某目前每天都需要用药治疗,柴某父亲欠付抚养费,导致柴某的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而柴某父亲也因为照顾柴某影响到了工资收入,并且柴某父亲已再婚重新组建家庭,再婚后又需要抚养再婚生育子女,家庭负担重,因此在与柴某母亲共同负担了柴某的医疗费后,才欠付了柴某的部分抚养费。徐法官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主动找到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法官审核了相关资料,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在不到两周的时间里就让柴某母亲拿到了救助金,因此,柴某母亲激动地向两位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今年以来,三原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威”与“柔”的结合,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对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尤为重视。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继续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宗旨,让司法救助成为未成年人生活中的一束光,照亮他们的成长道路。
作者:徐可佳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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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