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6 15:03:2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2024年岁末,两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高达千万工程款的较量,在法庭上悄然展开,面对案情复杂、涉及金额巨大、关乎多个企业生存发展的挑战,主审法官何向阳迎难而上,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多次组织调解,一次性将两案解决,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2年,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中心签订了一份关于规划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某集团有限公司依约履行施工义务。2023年,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某中心商议后签订《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约定将某中心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给被告公司。同年11月,各方对前述工程办理了竣工验收,结算金额高达3253余万元,然而,被告公司却只支付了130万元,剩余的3123余万元却迟迟未付。
这时,某集团有限公司却将债权中的1400余万元转让给原告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476余万元转让给原告中国某西安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于是,这两家公司便成为了新的“债主”,踏上了讨债之路。
庭审期间,被告公司对两原告的证据均无异议,但双方在分期付款的期限和金额上却产生了分歧。何向阳法官见状,从契约精神、诚信经营、企业发展等给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双方虽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均表示愿意私下再进行协商。
庭后,为了实质性解纷,何向阳法官通过电话对双方释法说理,一方面向被告某公司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指出逃避债务不仅会影响企业声誉,更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他也向原告两家公司解释被告公司的困境,希望他们能够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宽限。在何向阳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开始坐下来进行实质性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公司将分三期向两原告付清工程款,并就分期付款期间的违约责任等达成了一致。
该案的妥善化解,在保障数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也帮助企业避免了长期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和负面影响。接下来,长安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和为贵”的办案理念,通过快调、快审、快结的方式,一次性解决涉企纠纷,为涉案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雷晓莉 胡玉芳
编辑:许沥心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