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8 10:41:35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小红(化名)与被告小明(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吵,导致感情逐渐淡漠。小红认为无法继续忍受当前的婚姻状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天认真查阅了卷宗,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考虑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且在诉讼过程中积怨颇深,张法官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沟通交流。在多次沟通过程中,张法官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针对这些矛盾焦点,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情理,认真指明利害得失,逐步引导双方理性解决问题。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原、被告最终均自愿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归属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至此,纠纷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此次调解不仅成功解决了双方的离婚纠纷,还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文关怀。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作者:董欣月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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