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8 17:21:56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1月7日,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跨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原告系农民工在被告承包富平县某工地提供外墙涂料劳务,2023年9月已经完工并进行结算,被告拖欠原告工资15000元,年关将至,原告与包工头及劳务分包公司协商工资无果后,无奈将包工头诉至三原法院。
张维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组织调解,考虑到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张力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得知双方在沟通还款事宜的过程中已多次产生言语冲突,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耐心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释法明理。只用一上午调解就达成协议,但被告却一直避而不见,不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张法官与驻庭调解员张力到被告住所地临潼区与被告协商调解意见,认真听取被告意见,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反复沟通协调。最终,被告认识到责任,愿意分期支付工资,双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农民工的讨薪难题,更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张 维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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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