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县检察院积极整改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

时间:2014-04-23 16:59: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昊鹏

    2014年4月上旬,山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审议,之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山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宣传培训,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拓宽法律监督范围,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实效等意见建议。县检察院对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增强人大意识,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

    一是出台了实施方案。对审议意见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明确了目标任务。二是责任落实到人。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由彭生民检察长负总责,分管检察长直接负责,深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把落实审议意见的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组织专人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多次与县政法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公安、法院、司法部门,各乡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系,认真听取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紧紧围绕提高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

院结合检务公开工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有规模、有声势的集中宣传,适时组织深度报道,提高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对诉讼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加大宣传力度,检察院党组成员多次带领检察人员到院“双包双促”活动联系点石佛寺镇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宣传检察机关业务与职能范围,征求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开通了“山阳县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警示教育基地”。同时,积极协商将职务犯罪预防讲座列入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课程。今年以来,共在全各系统、单位举办法制讲座13次,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