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劝返涉案青年遭遇家属不满检察长上门释法受称赞

时间:2015-02-28 11:22: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永胜 解雪明

       好心规劝一名涉嫌抢劫犯罪青年投案自首被判刑后却遭其家属不满,多次纠缠。好心人省人大代表某某希望检察机关帮助解决问题。安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上门释法说理,化解了矛盾,双方握手言欢。

2013年1月9日凌晨2时许,20岁的农村青年小光(化名)伙同白、高等6人在安塞县长庆油田招安作业区抢劫照井工人高某现金1000元。案发后,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以涉嫌抢劫立案侦查,2013年4月8日,安塞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6名犯罪嫌疑人,小光等3人在逃。在同村省人大代表高某某劝说下,2013年8月29日,小光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人为高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取保候审。案件提起公诉后,安塞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7日决定逮捕了小光(其他同案犯在押),同年12月11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小光系案件的主犯之一,并认定其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该案中另外4名主犯白某、某等人所判刑期均在三年以上,刑期长于小光,在案件诉讼过程和判决方面切实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投案自首的小光从轻处罚,体现了公平正义。
小光被判刑后,其父母因不懂法律政策,多次找省人大代表高某某麻烦。高某某认为自己好心帮助涉案青年迷途知返,司法机关也对投案自首的小光也从轻处罚,对小光家人多次纠缠感到无奈,寻求检察机关帮助。 
      在了解掌握情况后,安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祥带领相科室干警专程到安塞县真武洞镇某村小光家中,向省人大代表高某某小光的家属作了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工作。
听完检察长关于抢劫犯罪的法律适用、投案自首等相关法律规定后,小光父母表示,是因为他们家里人都不懂法,错怪了高某某,应该感谢高某某才对,双方握手言欢,尽释前嫌。对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代表所提问题,并登门释法说理,省人大代表高某某十分满意。(王永胜 解雪明)
 
    作者单位:安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