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冯新柱、姜锋为陕西省副省长

时间:2015-04-10 13:43:03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消息

       4月10日(今天)上午,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任命:冯新柱、姜锋为陕西省副省长。

会议决定:接受江泽林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白阿莹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方光华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冯新柱此前为铜川市委书记。姜锋此前为咸阳市委书记。

冯新柱简历:

  男,汉族,1960年7月生,陕西洋县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共陕西省铜川市委书记。

  1979.10——1981.07,在西安统计学校学习

  1981.07——1989.11,陕西省乡镇企业经贸公司计财科出纳、副科长、公司经理助理(其间:1983.06—1986.06在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经营管理大专班学习);

  1989.11——1994.03,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副处长;

  1994.03——1996.01,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财务处处长(其间: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6.01——2001.06,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4.09—1999.12陕西省财经学院财政专业在职研究生);

  2001.06——2003.03,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03——2004.08,中共铜川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4.08——2005.03,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5.03——2011.01,中共铜川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01——2015.4,中共铜川市委书记。

  2015.4至今 陕西省副省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峰简历:

  男,汉族,1960年5月生,陕西澄城人,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历任陕西省财政厅商贸处副处长,西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陕西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中共咸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3.02 咸阳市委书记。

  陕西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十一届省委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