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人大常委会考察组到检察院依法履职
时间:2015-07-10 23:33:12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陈涛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7月8日,陕西省洛南县人大常委会吴义寿一行4人到该县检察院,对该院提请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2名检察员人选进行全面任前考核。
考核组通过部分中层座谈、征求意见、考试等方式,首先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对拟任命检察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然后听取了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干警对似任命检察人员的意见和反映,广泛了解拟任命检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拟任命检察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察。最后对似任命检察人员进行政治理论、现行法律法规、检察实务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等内容闭卷考试。考核结束后,考核组结合测评、座谈、考试等情况,形成详实的考察材料,并向主任会议作汇报,使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的各方面情况有所了解,并增强干部任命的严肃性,为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正确人事任免决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去年以来,该院已有多名干部被任命为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 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检察人员进行任前考察是对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素质、提升检察官形象、确保公正司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不断改进和完善“两院”人事任免工作的需要。
(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 陈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