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任免干部切忌“五化现象”
时间:2015-10-14 16:51:2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张天科
一忌任前情况神秘化。由于提请任职人员个人资料不能提前向人大提交, 有关任免干部情况不明,大多在召开人代会、常委会讨论人事任命事项时,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才能听到或看到介绍候选人情况的简历材料,并且介绍完相关材料即以保密为由要全部收回。目前各级人大的干部任免本应公开透明,总体上却给人一种事先无从知晓的神秘感觉。
二忌法律考试形式化。时下一些地方人大对任前法律考试思想认识不明确,考试内容千篇一律,同一试题要重复使用应考不同对象多次,考试的方式、时间和考试的对象不规范、不统一,组织工作不严密、不严肃,命题、监考、评卷形同虚设,考试成绩不公开、效果无保障。一些任命干部更是把任前法律考试视为额外负担,对人大组织的法律测试应付差事,不愿意参加法律考试、或有意逃避法律考试,企图蒙混过关,视权力机关为“橡皮图章”;有的地方人大放弃原则要求,拿人情作交易,“看人下菜”,对一些领导干部有意开拖,法外开恩,让其免于考试,接受任命,搞特殊化,使干部任前法律考试流于形式,走了过场。
三忌干部任命简单化。提名单位提供的被提名人的介绍材料,往往是套话、官话多,实质性的内容少,基本上没有个性;有的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候选人原来就不熟悉甚至一无所知,待到表决时左右为难,也只好充分相信提名单位的考核材料了。有的地方对某些候选人实行等额选举的办法,划写选票时还实行了对“同意的不写任何符号”的做法,在较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表的民主权利。
四忌任命干部变动随意化。当前有的地方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或任命为儿戏,在不与人大打招呼的情况下或先斩后奏,频繁地调动干部,甚至有的刚选出几个月就调往他处,极其不严肃,极大地降低了人大的权威,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如有的地方频繁调换市长、县长或乡镇长,造成干部根本不安心在一个地方扎扎实实地干,发展思路或规划随人变更,出现了不少“半拉子工程”、“豆腐扎工程”等现象,劳民伤财,严重地影响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五忌干部任后监督缺位化。目前,一些地方人大重干部任命、轻干部监督的倾向比较普遍,有的甚至是“只任不管”或是“一任了事”。有的地方虽然搞了汇报履职和述职评议,但避重就轻,多数针对的只是部门干部,而对“一府两院” 由人大选举或任命的主要领导干部则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进行评议时也是多栽花少栽刺,表扬得多,提建议少,批评更少有,怕伤和气,怕影响关系,更谈不上依法跟踪进行监督、追责问效。
作者:张天科
职务:宝鸡市金台区人大财经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