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赴商洛渭南检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时间:2015-10-18 13:31:3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卫锋
本网讯(记者李卫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指示精神,依法保护好秦岭的青山绿水,10月12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商洛、渭南两市贯彻实施《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商洛市的柞水县、镇安县、洛南县、商南县、商州区和渭南市的华县、华阴市、潼关县、临渭区,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深入到保护区房屋建设、矿山及石料开采区、城镇周边河道、自然生态区、饮用水源地、污水及垃圾处理厂和石料加工企业等50多个点,检查贯彻条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情况。并在两市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市政府贯彻《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汇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安东副主任指出,要充分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牢固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要科学编制保护规划,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要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方面,加强秦岭保护协调机构组织的建设,统筹各部门力量,形成部门联动和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妥善解决秦岭生态治理中的遗留问题,依法保护好秦岭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