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责重点不仅仅是提议案和建议

时间:2015-11-03 19:03:2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郑晓军

   近年来,笔者作为工作人员在参与人代会服务工作中看到,许多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召开之前几个月就忙着起草议案和建议,会中则又忙着找其他代表签名连署,认为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是在人代会召开期间提议案和建议,将提交议案和建议的多少视为衡量人大代表“政绩”的最主要标准。笔者认为,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这不应该是最重要的。

从人大的性质和根本职能上讲,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其最重要的职权是立法、监督、选举和决定重大问题。人大代表最重要的职责就应是与这些职权相适应的审议法案、预决算、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决定是否通过这些法案、预决算和报告;审查经自己选举、决定的国家公职人员是否称职、是否有失职、渎职情形;决定是否对他们提出询问或质询等。
目前,我国人大代表绝大多数不是专职的,这就决定了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不能用所有时间、精力进行履行代表职责和进行相关活动,如视察、检查等。所以,人大代表要完成好人民的委托,最重要的是应通过人大会议期间高度负责任地履行选举、审议、提出询问、质询等职责、职权,制定出高质量的法律,把好国家用人关、用钱关,监督好“一府两院”依法、勤勉履职,在闭会期间更多的深入群众。而代表议案、建议,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好相应的文字反映出群众最迫切的呼声就可以了。
 
 
作者:郑晓军(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