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使建议办理成为代表负担

时间:2015-11-11 17:17: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郑晓军

    近年来,随着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的提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数量越来越多,质量也越来越高,确是好事。但由于建议办理的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部分建议办理正成为一些代表的负担,甚至有代表坦言,以后不能再轻易提建议了,这种现象应该引起重视。

  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建议办理办法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通过对建议的督查督办来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但办理实效一般都由提出建议的代表来评价,对代表不满意的答复,要么让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办理,要么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按时完成办理工作的承办单位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代表工作,上门解释、邀请座谈、甚至请吃送礼,既严重影响代表的工作和休息,也败坏了社会风气。而面对承办单位不厌其烦的骚扰,很多代表即便对办理效果不满意最后也只能违心地表示满意,建议办理成了代表的负担。
  要改变这种局面,笔者认为需要对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进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的效果不能仅有代表说了算。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管理,代表在参加会议前,都要广泛走访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提出的建议不仅仅是代表个人的意思表示,更是全体选民集体意志的体现。因此,对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满意不满意不能仅由代表个人说了算,应该建立一种新的建议评价机制,可以引入第三方如选民代表或该建议直接受益的群众来进行评价,代表只负责提出建议,没有最终的评判权,这样一方面让代表从建议办理中彻底解放出来,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更好为民履职,另一方面,也能加大承办单位的压力,让承办单位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办理工作上,而不是想着怎么去“公关”,做代表工作,同时也能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作者:郑晓军(宝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