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检察院自觉树立人大监督意识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时间:2016-03-17 10:18:39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王传奇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坚持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不断增强人大监督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人大代表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在2015年度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中,商洛检察系统位列全省第二名。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2015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向人大报告工作16次,接受人大视察、执法检查和评议20次。针对人大评议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同时,及时向人大报告整改落实及取得成效,参加评议的基层检察院均被同级人大常委会评为满意格次。
二是不断强化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以登门走访或电话联络的方式,向省市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全市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300余份,向市人大代表呈送《检察工作要情》通报1200余份,使人大代表能够更加及时、全面的了解检察工作。主动邀请省、市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执法活动,配合省检察院组织在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省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参加活动代表的好评。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征求会,征求意见130余条,为全市两级院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指明了工作方向。
三是不断丰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在报告检察工作、接受人大评议、强化代表联络的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措施,拓展监督方式,相继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院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重要事项、改革进展和日常工作公布在互联网上,接受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在线查询以及在线建议,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高效性,极大地拓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